-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4-06-25
- [成文日期] 2024-06-25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4〕946号
- [废止日期] 2024-07-25
- [发布日期] 2024-06-28
- [有效性] 失效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加快培育智慧能源发展新动能,促进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推动供热领域高质量发展,我委印发《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发改〔2024〕65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2024年本市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征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沟通对接等相关工作,推动本区、本领域符合《实施细则》政策要求的项目及时申报、早申早享。
二、本次征集的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是指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和单独实施的智能化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三、支持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用于已完工(含试运行)项目。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四、市属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区属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立项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请示文件;
2.招标方案请示文件;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3);
4.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
5.项目列入的年度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消隐工程计划;
6.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均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五、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区属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汇总形成本区2024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六、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报至我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bjnygzyd@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表
2.智能化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表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点
4.项目绩效目标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