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日期] 2025-03-21
- [成文日期] 2025-03-20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5〕441号
- [废止日期] 2025-03-27
- [发布日期] 2025-03-21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各区发展改革委,相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促进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培育智慧能源发展新动能,推动供热领域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发改〔2024〕65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本市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支持范围。
1.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更新改造供热管道、管沟、管井、换热站及其他附属设备,支持系统优化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参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执行(具体支持设备设施见附件1)。
2.智能化供热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热源、热网、换热站、楼栋热力入口加装感知、计量和调节等智能化供热设备设施,建设智能供热管理平台设备等。项目质量管理参照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技术规程、数据采集及通信规范等本市地方标准执行(具体支持设备设施见附件2),设施建成后应接入市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
(二)支持标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工程投资50%予以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严把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应在本市范围内,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区两级规划布局,满足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绿色转型、城市更新等相关要求。
(二)夯实建设条件。优先支持前期手续齐全、具备开工条件的计划新开工项目,同一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请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支持。
(三)落实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拼盘应完整闭合,项目各渠道资金相加应等于总投资,且资金结构相对合理。
(四)防范违规申报。申报项目符合本市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范围和资金投向。项目主体应出具书面承诺函明确未享受其他市级补贴。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做好审核,原则上已经获得其他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纳入严重失信单位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时间:2025年3月27日前。
(二)申报材料:立项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立项请示文件;
2.招标方案请示文件;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
4.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
5.项目所在的年度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消隐工程计划;
6.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送方式:市属项目由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区属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由区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立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属地发展改革委(见附件3、4)。
(四)评估审核:
1.属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区属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并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北京市投资项目调度与服务平台录入工作。于2024年3月28日前汇总形成本区2025年供热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gyu@fgw.beijing.gov.cn)。
2.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第三方开展项目预审,对照《供热系统智能化改造技术规程》等内容确定拟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对清单内的项目开展评估审核、立项审批及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表
2.智能化供热改造项目建设内容表
3.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编制要点
4.项目绩效目标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能源处 张瑜; 联系电话:55590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