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区金盏乡集体产业项目(金盏国际公寓)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6〕100号
日期:2026-08-04 10:5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北京朝阳盏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朝阳区金盏乡集体产业项目(金盏国际公寓)核准延期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金盏乡集体产业项目(金盏国际公寓)“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朝]初审函〔2023〕0052号)、《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会商意见》(2025规自[朝]综审字001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开发建设朝阳区金盏乡集体产业项目(金盏国际公寓)。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朝阳区金盏乡集体产业项目(金盏国际公寓)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4〕13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8月8日,其他相关事项仍按《关于朝阳区金盏乡集体产业项目(金盏国际公寓)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4〕130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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