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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义区后沙峪温榆半岛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5〕175号

日期:2025-12-16 16:5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裕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裕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顺义区后沙峪温榆半岛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顺国用[2011出]第00086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关于顺义区新城第21街区温榆半岛居住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2015规[顺]复函字0054号)、《关于<裕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榆半岛项目土地证与规划意见有关情况>的复函》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发顺义区后沙峪温榆半岛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后沙峪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36622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473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总建筑规模为3558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30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279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11551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裕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被预查封房产(建筑面积6054平方米),请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后再对被预查封房产所在土地实施开发建设。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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