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平区城南街道介山社区集体产业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5〕173号
日期:2025-12-15 16:1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介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介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昌平区城南街道介山社区集体产业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昌平区城南街道介山社区集体产业用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昌)初审函〔2025〕008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介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昌平区城南街道介山社区集体产业用地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老城组团CP00-0903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793.465平方米,其中绿隔产业用地5938.144平方米,同步实施绿地面积855.32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18040.39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商业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411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介山股份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涉及的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转租。昌平区政府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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