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29 10:5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项目的请示》(京基础设施文〔2025〕62号)和《关于核准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基础设施文〔2025〕6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丰)函〔2025〕0026号)、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苑桥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的意见》(稳评登记(2025)4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
二、建设单位: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街道、南苑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南起通久路南侧现状保留2#塔,向西北沿原路由新建架空线穿越通久路、220千伏苑桥一二线、220千伏都玉一二线、丰双铁路等至现状保留7#塔。新建110千伏双回架空线路长约0.8公里,新建塔杆4基。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508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实施,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T南牵一/南牵二110千伏线路迁改(通久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33447256M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2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2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线路安装 | 34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9 | 核准 | 未达到招标限额 | |||
重要材料 | 线路 | 53 | 未达到招标限额,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 |||
其他 | 52 | 不涉及 | ||||
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包括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21万元,项目法人管理费4万元,招标费1万元,工程保险费1万元,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核费2万元,设计文件评审费11万元,生产准备费1万元,工程建设检测费1万元;基本预备费10万元。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