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28 10:2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10千伏洋桥路等线路跨二环架空线入地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25〕334号)和《关于核准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10千伏洋桥路等线路跨二环架空线入地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5〕159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10千伏洋桥路等线路跨二环架空线入地“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5〕0012号)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10千伏洋桥路等线路跨二环架空线入地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10千伏洋桥路等线路跨二环架空线入地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西城区陶然亭街道右安门东街13号附近、东城区右安门东滨河路与永外车站路交叉口东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敷3×300电力电缆573米;新建2.0米×2.3米暗挖隧道127米,新建12φ150+2φ150热浸塑钢管27米;新建φ4.0米竖井2座,新建6米×2米×2米转角井1座,现状6米×2米×2米直线井改三通井1座、直埋140米等。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750.31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实施,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国网北京城区供电公司10千伏洋桥路等线路跨二环架空线入地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16.57 | 核准 | 未达到招标限额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59.65 | 核准 | 未达到招标限额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916.4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线路安装 | 36.0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监理 | 30 | 核准 | 未达到招标限额 | ||
设备 | 线路 | 44.56 | 核准 | 未达到招标限额 | ||
其他 | 1647.04 | |||||
核准意见说明: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362.93万元;项目管理经费28.05万元;可研编制费4.99万元;可研评审费2.4万元;初设文件评审费2.99万元;工程结算审查费6.68万元;工程量清单编制费2.74万元;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2.44万元;渣土消纳17.46万元,交通导行214.34万元,钢便桥80万元,租赁500kW发电车18.09万元,穿越二环费用176.74万元,水工程防治与补救费用590.5万元。基本预备费130.6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01万元。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