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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5〕74号

日期:2025-06-03 11:5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准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25〕175号)和《关于核准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5〕9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北京昌平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等2项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4〕0052号)、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昌城管委函〔2025〕81号)、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昌平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登记意见的函》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海淀区和昌平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起于海淀区聂各庄变电站,止于昌平区吉利变电站,更换吉利-阳坊北T接点线路导线、聂各庄-阳坊北T接点线路杆塔及导线、聂利一二东支线路部分杆塔及导线,配套新建110千伏架空线路,路径长度12.2千米。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9294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聂利一二线1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31



核准

未达到招标限额

设计

工程设计

17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变电安装

19




未达到招标限额,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线路安装

289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安装监理

18



核准

未达到招标限额

设备

变电

28




未达到招标限额,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重要材料

线路

180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4319

不涉及

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场地费用3630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93万元,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228万元,生产准备费1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47万元,工程建设检测费19万元,飞行器租赁费9万元;基本预备费179万元。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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