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埠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5〕71号
日期:2025-05-27 16:3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东埠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批复延期的请示》(京电发展〔2025〕1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开展东埠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相关工作,我委《关于东埠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3〕10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7月5日。其它相关事宜仍按京发改(核)〔2023〕42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