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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岳各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5〕47号

日期:2025-04-02 17:0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金丰润鸿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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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延期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关于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顺]初审函〔2023〕001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3〕6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23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顺义区北石槽镇东石槽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3〕61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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