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0 10:4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深国高投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深国高投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深国际京西南综合物流枢纽(一期)智慧物流中心项目核准的请示》《关于深国际京西南综合物流枢纽(一期)智慧物流中心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关于房山区窦店组团0301街区FS00-0301-0003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房]供审函〔2024〕00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房出[合]字〔2024〕第000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深国际京西南综合物流枢纽(一期)智慧物流中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房山区窦店镇,东至规划窦店站西街,西至规划宏达街,南至规划高舍一路,北至规划交道北大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17799.7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141359.65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4栋仓库、卸货平台及坡道、分布式能源站、设备用房、门卫,同步建设室外管线、绿化、道路、围墙。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6124.2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深国高投物流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须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房山区功能定位,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服务首都功能。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深国际京西南综合物流枢纽(一期)智慧物流中心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深国高投物流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E27M3J7P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勘察 | 75.67 | 核准 | 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金额 | ||
设计 | 设计 | 96.25 | 核准 | 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金额 | ||
施工 | 建安工程 | 60481.3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498.0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40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重要材料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其他 | 土地费用 | 36053.6 | ||||
其他费用 | 8514.36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