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4〕167号
日期:2024-11-06 14:5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经济合作社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经济合作社:
你单位《关于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二期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关于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二期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顺]初审函〔2024〕000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二期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新城0801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114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约19947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绿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建筑规模约31915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4936万元,全部由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经济合作社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用于租赁,不得对外销售。顺义区政府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