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公示
关于北京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4〕81号

日期:2024-06-12 14:5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报北京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京水计〔2024〕158号)及《关于申报北京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京水计〔2024〕159号)收悉。为进一步降低本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依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地下管线隐患治理规划审批流程的工作意见》(京规自发〔2022〕285号)和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同意增补2024年度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消隐工程计划项目的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北京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项目名称:北京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北京市市域。

4、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本市居民小区内部约590公里老旧供水管线进行漏损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同步实施漏损治理相关设备、智能表具等改造提升。

5、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54343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6、项目建设时要做好与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衔接。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供水有关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7、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及安全运行等工作。

8、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9、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和老旧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58044Q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163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544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工程施工

169924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299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工程设备

5634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重要材料






其他

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等

17991





核准意见说明:

无。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90088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北京发改政务掌上办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