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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大屯地区0205-659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4〕47号

日期:2024-04-25 15:0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地区0205-659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大屯地区0205-659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朝]供审函〔2023〕00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4〕第001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朝阳区大屯地区0205-659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大屯路659地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9999.986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规模为176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酒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297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项目须符合首都功能定位,严格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服务首都功能。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朝阳区大屯地区0205-659地块及周边储备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高速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491GR97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勘

80



核准

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标准

设计

工程设计

108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安工程

1669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206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40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23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空调通风

52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消防

50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混凝土

62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土地费用

38850



核准


建设其他费用

875



核准

包括前期费用(不含勘察、设计、监理费)

预备费

1033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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