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3〕193号
日期:2023-12-11 15:2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延期的申请》收悉。根据《不动产权证书》(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004689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规自[朝]建字004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0105202208160301)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1〕24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15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4地块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1〕248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