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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京发改(审)〔2023〕644号

日期:2023-11-15 09:5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国家大剧院北京艺术中心信息化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国家大剧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66050209XJ统一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不涉及

设计

初设及概算编制

30



核准


施工

应用软件开发

212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25



核准


设备






不涉及

重要材料






不涉及

其他

项目建议书(代可研)编制、项目建设管理、招标代理服务、安全测评、预备费

218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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