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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3〕168号

日期:2023-11-08 14:3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蓟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蓟门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申请立项延期的请示》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2规自[海]预选字000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建设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1〕20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8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1〕200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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