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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垡头地区焦化厂剩余地块保障房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3〕148号

日期:2023-09-25 15:3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朝阳区垡头地区焦化厂剩余地块保障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保障房中心〔2023〕87号)收悉。根据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地区焦化厂剩余地块保障房项目申请使用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朝政用地〔2021〕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规自[朝]建字005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建设朝阳区垡头地区焦化厂剩余地块保障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垡头地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23917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46350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中学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68157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房源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管理,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地区焦化厂剩余地块保障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6880856J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141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工程设计

481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工程施工

16711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309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113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钢筋

2505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混凝土

28424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管线管材

6068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土地费

116586



核准


其他费用

2470



核准


预备费

11980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部分招标已完成。具体以招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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