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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2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3〕24号

日期:2023-03-01 15:0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2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金房〔2022〕00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6规[丰]条供字0001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丽泽金融商务区D-02地块规划条件有效性的回复意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9〕第007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2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卢沟桥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1079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4089平方米,同步实施城市道路用地面积约5737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约2125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050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及商业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51956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有关持有经营事宜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 D-02地块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金都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GKHQ0E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106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85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712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施工

工程施工

134251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192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建筑设备

32445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电梯

315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材、混凝土等

2016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其他

土地费用

365828



核准


其他费用

12929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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