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物园养老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3〕3号
日期:2023-01-11 10:2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医物园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医物园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医物园养老项目”重新核准批复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医物园养老项目用地相关意见及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房屋建筑工程)》(2020规自[海]审改试点函字0003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医物园养老项目有效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京规自海函〔2022〕117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医物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医物园养老项目。现就有关重新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物园养老项目。
二、建设单位:北京医物园置业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巨山村。东至规划西山物流中路、南至永定河引水渠北路、西至巨山创意园、北至规划西山物流中心北街。总用地面积5471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4576平方米。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334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2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老设施用房等。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估算143384万元。全部由北京医物园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六、本项目应按本批复核准内容建设实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不得违法转让和销售。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