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04 09:4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中海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中海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2地块HD00-0403-0015、001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2地块HD00-0403-0013、0015、0016、0018、0019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的函》(京规自[海]供审函〔2022〕0001号)、《关于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2地块HD00-0403-0013、0015、0016、0018、0019地块供地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函的补充说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规自出[合]字〔2022〕第006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海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海淀区西北旺镇HD00-0403街区永丰产业基地(新)F2地块HD00-0403-0015、001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西北旺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46314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04753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幼儿园。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7547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中海盈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工作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开展。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