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21 15: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京电发展〔2022〕86号)和《关于核准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2〕4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关于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顺)函〔2022〕0014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2规自(顺)预选市政字0003号)及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等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中关村顺义园。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站建设用地面积5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578平方米。本期安装5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2台。利用现状路径及新建路径架设双回11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约5500米,其中利用现状路径架设双回110千伏线路长约5000米,新建路径架设双回110千伏线路长约500米,新建110千伏塔3基。新建电力隧道长约1170米,敷设电缆线路折单长度约2418米,配套建设无功补偿装置及相关二次设备。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定。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8481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张喜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6325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113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51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915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变电安装 | 96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线路安装 | 124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34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安装监理 | 7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变电 | 276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线路 | 874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生产准备费、基本预备费等其他费用 | 2430 | 不涉及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