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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1〕51号

日期:2021-04-22 16:0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批复延期的请示》(京电发展〔2021〕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继续实施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9〕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15日。其他事宜仍按京发改(核)〔2019〕94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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