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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义新城第18街区SY00-0018-6015~6017地块公租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1〕50号

日期:2021-04-22 16:0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顺义区发展改革委

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顺义新城第18街区SY00-0018-6015~6017地块公租房项目核准的请示》(燕顺投资请〔2021〕7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顺义新城第18街区SY00-0018-6015~6017地块公租房项目用地相关意见及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函(房屋建筑工程)》(2020规自[顺]审改试点函字000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选址意见书》(2021规自[顺]预选字000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顺义新城第18街区SY00-0018-6015~6017地块公租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区后沙峪镇马头庄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151573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82910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64281万元,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公共租赁住房应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租赁,不得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大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顺义新城第18街区SY00-0018-6015~6017地块公租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20J33K企业  企业企业 


采购细项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勘察

83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设计

415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工程施工

12058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2536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2380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材

37969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商品砼

28477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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