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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棵松体育中心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303号

日期:2021-01-11 15:3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五棵松体育中心改造工程立项核准的请示》(京五办〔2020〕025号)、《关于五棵松体育中心改造工程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京五办〔2020〕026号)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权第0055188号)、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重大项目办关于明确北京冬奥组委关于五棵松体育中心及五棵松冰球训练馆建设和改造需求的函》(京重大办函〔2020〕65号)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同意实施五棵松体育中心改造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棵松体育中心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涉及五棵松体育馆及冰上运动中心两个场馆的改造升级,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其中,拟对五棵松体育馆现状冰球比赛场地、更衣室、制冰机组等进行改造,升级场馆灯光、音响等,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拟对冰上运动中心南冰场现状板墙、更衣室等进行改造,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

五、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423万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重新履行申报核准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五棵松体育中心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5601359X3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设计

全部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全部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全部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不涉及勘察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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