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17 15: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城七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入地(地铁17号线歇甲村车辆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21〕18号)和《关于核准城七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入地(地铁17号线歇甲村车辆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1〕25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城七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入地工程“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京规自基础策划函〔2020〕0058号)及北京市电力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张仪220千伏变电站改造等六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登记的意见》(电管办稳评〔2021〕1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城七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入地(地铁17号线歇甲村车辆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七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入地(地铁17号线歇甲村车辆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昌平区北七家镇歇甲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接自城北500千伏变电站向西新建2.6米×2.9米单孔电力隧道至北苑东路,沿北苑东路东红线以西向北至轨道交通17号线清河营站,过街后沿北苑东路西红线以东,折回至北苑东路东红线以西向北,过清河桥后沿北苑东路西红线以东至歇甲庄规划一路后沿北红线以南向东至设计终点电缆终端塔,长约5030米。新建2米×3米支线单孔电力隧道由主线隧道接入终端塔,长约50米。新建架空线路自现状城七一二220千伏架空线路14#塔起,沿原线位向西南方向至新建双回路塔,长约300米,新建电缆终端塔1基。新建电缆线路约9.96公里。相关指标以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56389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城七一二220千伏线路迁改入地(地铁17号线歇甲村车辆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25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239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3591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线路安装 | 203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121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安装监理 | 59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线路 | 9277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场地征用及清理费、基本预备费等 | 5233 | 不涉及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