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团二220千伏架空线迁改(新机场高速)工程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0]93号
日期:2020-03-26 10:4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团二220千伏架空线迁改(新机场高速)工程项目核准批复延期的请示》(京电发展 〔2020〕7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开展安团二220千伏架空线迁改(新机场高速)工程相关工作,我委《关于安团二220千伏架空线迁改(新机场高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8〕15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4月17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照京发改(核)〔2018〕154号文件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