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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淀区玉泉新村一期B地块商品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9]229号

日期:2019-10-22 15:1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润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润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玉泉新村一期B地块商品房项目建设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规划意见复函》(2018规土〔海〕复函字0003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04〕第1127号、京地出[合]字〔2004〕第103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润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合绿化隔离地区实施,合作开发建设海淀区玉泉新村一期B地块商品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四季青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128000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其中已批已建126108平方米、本次拟建189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65927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润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合作双方按所签订协议分配物业。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原市发展计划委、原市建委《关于合作开发建设玉泉新村二期工程—玉泉馨园A、C地块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计投资字〔2001〕1616号)即行废止。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海淀区玉泉新村一期B地块商品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润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00225817P91110108633715970C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勘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初步设计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工程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室外工程

邀请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门窗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混凝土

邀请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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