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发展改革专栏 >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 > 行政许可公示
关于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9]174号

日期:2019-08-06 09:5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并联审批告知单的复函》(市规自函〔2019149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建设分钟寺桥西北侧地区回迁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分钟寺、朝阳区十八里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447243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9772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面积64099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面积28337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36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91397万元,全部由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仅限于朝阳区白墙子、丰台区分钟寺村及朝阳区饮马井村被拆迁农(居)民回迁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该项目属于重新核准,招标事项已完成。具体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731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电话:010-55529900

邮编:101160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1100000011京ICP备05084924号-5 京公网安备11011202101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