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09 15:2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塘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9〕232号)和《关于核准塘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9〕134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社会投资项目)》(2019规自(密)选字0002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线性工程)》(2019规自(密)条市政字0004号)文件和《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社会投资项目)》(2019规自(密)预字0002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塘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密云区巨各庄镇塘峪村东侧,密三路南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站建设用地规模8160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4000平方米。终期规模安装18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3台,本期安装2台,变电容量360兆伏安。新建220千伏进出线5回,110千伏出线8回,10千伏出线30回。新建220千伏3三回架空线路19500米,新建铁塔71基。新建电力隧道88.5米,敷设单回电缆181米(以上规模以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48034.34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
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塘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变电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线路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安装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变电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线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