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温泉镇“一镇一园”中关村创客小镇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9]139号
日期:2019-07-01 16:3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温泉镇“一镇一园”中关村创客小镇二期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海淀发改[核]〔2019〕31号)收悉。根据《关于海淀区温泉镇“一镇一园”中关村创客小镇二期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海]初审函〔2019〕0009号)、《不动产权证书》(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00020号、京〔2018〕海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兴泉资本有限公司建设海淀区温泉镇“一镇一园”中关村创客小镇二期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海淀区温泉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约118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 194400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产业用房及配套,不得对外销售或转为其他用途。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130383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兴泉资本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