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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9]69号

日期:2019-04-17 16:4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怀柔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怀柔发改(核)〔2019〕11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怀柔分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9规自[怀]审字0002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京怀国土划字[2018]02号)、怀柔区政府《关于确定怀柔新城08街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定向安置房建设主体的函》(怀政函〔2015〕14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国奥(北京)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怀柔区新城08街区,东至兴盛路、西至安平西路、南至规划怀耿北路、北至前进路。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49593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9638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37532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567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 306195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安置房及配套。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 64512.41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国奥(北京)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五、项目仅限于怀柔新城08街区一级开发项目涉及的杨宋镇杨宋庄村、安乐庄村及郭庄村和花园村(部分)被拆迁农(居)民定向安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奥(北京)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初步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筑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装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塔吊、电梯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钢筋、混凝土、管线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已完成。具体以设计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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