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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放军61035部队锅炉煤改气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480号

日期:2018-12-28 14:2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解放军61035部队锅炉煤改气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18〕262号)和《关于解放军61035部队锅炉煤改气工程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北燃经文〔2018〕261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8规土条市政字0072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投资建设解放军61035部队锅炉煤改气工程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

  沿温阳路永中以西4.2米处从苏家坨西路至白虎涧路新建中压A天然气管线,管径 DN300,长度约830米;同时在白虎涧路北侧敷设DN150中压A管线,长度约26米。管线总长度约856米。

  二、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约144.54万元,全部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三、请据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依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18〕3号),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的合同估算金额低于必须招标要求规模,均不采用招标形式。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解放军61035部队锅炉煤改气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全部     核准  
设计 全部     核准  
施工 全部     核准  
监理 全部     核准  
设备 全部     核准  
重要材料 全部     核准  
其他 全部     核准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的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核准。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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