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07 10:2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房山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七片区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房山发改[核]〔2017〕14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2018规[房]条整字0005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房预〔2018〕22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房山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七片区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土地前期开发
(一)建设地点:房山区长阳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88600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28500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80600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89400平方米,需同步腾退用地1901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57627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其他类多功能等。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FS10-0107-0010、12、20、22、25地块,安置房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26583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幼儿园。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75271万元,全部由北京市房山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
六、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七片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新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 勘察 | 地勘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市政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土建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计 | 规划实施方案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市政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土建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工 | 市政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土建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理 | 市政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土建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备 | 电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 重要材料 | 混凝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钢材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其他 | 拆迁服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评估服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拆除服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测绘服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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