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28 09:49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石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7〕607号)和《关于核准石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7〕328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房)选市政字0014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房)条市政字0044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石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洪寺村,北京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核心区东区B-3街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5451.2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1635平方米。终期规模新增5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3台,本期新增2台,变电容量100兆伏安,110千伏电缆进出线4回,10千伏馈电出线60回。新建电力隧道长1010米(含80米支线),新建双回电缆长980米。新建架空线路长1640米,其中,双回长度1200米,单回长度440米。新建铁塔11基(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13131.17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石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 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变电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线路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安装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变电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线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