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14 15:5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大兴区发展改革委
大兴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京大兴发改[核]〔2017〕9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大兴分局关于大兴区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意见的函》(规大函〔2017〕78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兴预〔2017〕2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大兴区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土地前期开发
(一)建设地点:大兴区旧宫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42487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2897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113163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21410平方米,代征河道用地117平方米,需同步腾退用地78818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25187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中小学等。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收、腾退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中小学合校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安置房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约为10132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幼儿园。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51940万元,全部由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
六、回迁安置住房建设请进一步向规划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大兴区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三元德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地质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方案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图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建安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装饰装修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室外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施工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材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混凝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