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东集团总部二期2号楼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京发改(能评)[2017]58号
日期:2017-12-06 00:00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联茂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联茂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京东集团总部二期2号楼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京东集团总部二期2号楼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数据机房及设备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532060平方米。经审查,原则通过该项目的节能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年能耗控制在8402吨标准煤以内,二氧化碳年排放总量控制在34020吨以内。
二、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锅炉、变压器、水泵、风机、照明器具等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及北京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
三、你单位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四、本审查意见与项目节能报告一体方为有效文件,有效期2年。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