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13 14:35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草头110千伏电缆线路迁改(丽泽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7〕476号)和《关于核准草头110千伏电缆线路迁改(丽泽路综合管廊)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7〕2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草头110千伏电缆线路迁改(丽泽路综合管廊)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草头110千伏电缆线路迁改(丽泽路综合管廊)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丰台区丽泽商务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将现状草头一、二110千伏电缆全线拆除,从草桥220千伏变电站引双回新建电缆,沿现状京开路、丽泽路、莲花河路、柳村路、骆驼湾南路电力管沟敷设电缆至东管头110千伏变电站。路径全长2370米(电缆应严格按规划部门批复电力隧道路径进行敷设)。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234.4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草头110千伏电缆线路迁改(丽泽路综合管廊)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无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变电安装 | 无 | |||
施工 | 线路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安装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变电 | 无 | |||
重要材料 | 线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