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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7-2地块(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273号

日期:2017-10-31 10:0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7〕10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7-2地块(亚投行总部永久办公用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2016规复函字0092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规预〔2016〕20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7-2地块(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7-2地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6116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389972 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办公及配套用房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971752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高质量做好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7-2地块(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建安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 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混凝土等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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