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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义新城第30街区30-10-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205号

日期:2017-08-21 15:1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顺义区发展改革委

顺义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市顺义新城第30街区30-10-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京顺义发改[核]〔2017〕60号)收悉。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5规[顺]建字01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3〕第01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京顺国用〔2013出〕第0004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开发建设顺义新城第30街区30-10-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顺义新城第30街区。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102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 42045 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商业、酒店等。具体建设规模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43705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收购、运营管理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顺义新城第30街区30-10-03地块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宁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初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详勘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初步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装饰装修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装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电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含在施工招标中
重要材料 钢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混凝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该项目属于重新核准,部分招标事项已完成。具体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情况为准。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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