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华银贝温泉中心项目总投资变更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135号
日期:2017-06-15 12:1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变更北京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九华银贝温泉中心项目总投资的请示》(京昌平发改(核)〔2017〕34号)和《九华银贝温泉中心项目变更投资申请报告》收悉。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第2号令),经研究,同意该项目总投资估算由47456万元变更为59385万元。其他事宜仍按我委《关于九华银贝温泉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2014〕1295号)文件内容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