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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牵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三利中和城)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7]65号

日期:2017-03-22 17:41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韩牵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三利中和城)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6〕518号)和《关于核准韩牵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三利中和城)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6〕286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6规条市政字0325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韩牵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三利中和城)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韩牵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三利中和城)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房山区琉璃河。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架空线路1.8公里,新建杆塔12基(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762.65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韩牵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三利中和城)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不采用招标形式备 注
勘察工程勘察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标准
设计工程设计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施工土建施工    
施工变电安装    
施工线路安装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监理土建监理    
监理安装监理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标准
设备变电    
重要材料线路公开招标委托招标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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