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04 10:28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三营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6〕534号)和《关于核准三营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6〕311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6规选市政字0064号)文件和《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经研究,同意你
公司实施三营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营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朝阳区三台山路(成寿寺南延路)路北,现状小红门汽车用品批发城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7443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6922平方米(可根据功能需求适当调整)。本期变电站工程新增容量360兆伏安,新建220千伏架空线回路0.66公里,220千伏电缆线路4.83公里(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57197.64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三营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工 | 变电土建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电缆土建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变电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线路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电缆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理 | 安装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备 | 变电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备 | 线路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备 | 电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其他 | 其他 | ||||
| 核准意见说明: |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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