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1-18 17:1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聂各庄变电站加装调相机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6〕558号)和《关于核准聂各庄变电站加装调相机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6〕314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6规条市政字0317号)、《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增加北京市外来受电能力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6〕1414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聂各庄变电站加装调相机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聂各庄变电站加装调相机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海淀区苏家坨镇聂各庄变电站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规模约9200平方米,建筑控制规模(地上建筑规模):≤3680平方米(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安装2台300兆乏调相机组,直接接入聂各庄站220千伏母线,安装两台360兆伏安调压变压器,220千伏侧采用单元接线(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30865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聂各庄变电站加装调相机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注 |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安装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监理 | 土建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安装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设备 | 主要生产工程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 其他 |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bjinvest.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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