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13 10:1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丰台区草桥村公建项目核准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6〕50号)收悉。根据市规划委丰台分局《乡村建设规划条件(一般建设工程)》(2016规[丰]乡条字0005号)、市国土局丰台分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丰预〔2016〕003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H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H建设H丰台区草桥村公建项目H。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花乡草桥村,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3900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的规划城市公共用地规模227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440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集体产业用房。该项目建成后不得对外销售或转为其他用途。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H91253万元,全部由H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六、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丰台区草桥村公建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草桥实业总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地质勘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规划设计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安装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室外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建设监理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空调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包含在施工 招标中 | |
电梯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弱电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水泥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拆迁服务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拆迁评估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