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5-31 13:5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6]1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委《关于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项目(国贸用地红线内部分)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6规复函字0005号)、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建设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京国土朝预[2016]0015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纪要和决议》、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国贸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项目共同建设协议》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实施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朝阳区国贸桥西北角,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建国门外大街、西至中国大饭店、北至国贸中心二期用地。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三、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3849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6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7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地铁换乘大厅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01451万元,由合作双方按照协议筹措解决。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三分之一,由合作双方以自有资金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建安工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门窗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混凝土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