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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平区百善三角地CP00-0600-00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0600-0042地块B1商业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152号

日期:2016-06-15 13:4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昌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昌平区百善三角地项目CP00-0600-00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0600-0042地块B1商业用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昌平发改[核][2016]3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5规条供字0032号)、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5]第0199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昌平区百善三角地CP00-0600-00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0600-0042地块B1商业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昌平区百善镇,东至百善村西路、南至百善镇区南街、西至南百路、北至百葛路(百善镇段)。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214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8394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等。其中限价商品住房63600平方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82111万元,全部由北京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销售及管理应严格按照挂牌文件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核准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环评工作,将出具的审批意见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昌平区百善三角地CP00-0600-0041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CP00-0600-0042地块B1商业用地(配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 形式 备 注
勘察 详细勘察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主体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装修工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装工程(含室外)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消防设备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包含在施工招标中
电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重要材料 钢筋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水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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