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2 11:46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原朝阳区东风家园一区工程)项目调整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6]32号)收悉。根据市国土局《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04]第0715号、京地出[合]字
[2004]第0717号)、市规划委《关于朝阳区东风绿隔第一宗地J-1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016规复函字0025号)、市规划委朝阳分局《关于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J-2地块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2011规[朝]复函字0044号)、朝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0]施[朝]建字0330号、[2014]施[朝]建字0154号、[2016]施[朝]建字010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调整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原朝阳区东风家园一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建筑控制规模及总投资估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原朝阳区东风家园一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由住宅及配套设施调整为公建、住宅及配套设施。
二、同意项目建筑控制规模由315470平方米调整为795021平方
米。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同意项目总投资估算由5440万美元调整为1472144万元人民
币,全部由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其他相关事项仍按我委《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北京泛海东风置
业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暨开发建设朝阳区东风家园一区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03]2250号)、《关于同意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投资函[2013]第29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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