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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10千伏前进二总变电气系统隐患治理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6]162号

日期:2016-06-24 11:43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你公司《关于核准110kV前进二总变电气系统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燕化发展[2016]315号)和《关于核准110kV前进二总变电气系统隐患治理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燕化发展[2016]3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110千伏前进二总变电气系统隐患治理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110千伏前进二总变电气系统隐患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三、建设地点:迎风街道燕东路5号(中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化工一厂院内西北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10千伏线路中断塔2基,改建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330米;新建110千伏GIS共8个隔间;吸纳进1座760平方米的110千伏配电室;相应二次设备依托现有综合自动化系统进行改造;更换绝缘管型母线长150米;更换干式空心电抗器31组(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委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2197.41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电力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七、项目施工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110千伏前进二总变电气系统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勘察 工程勘察     不采用  
设计 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变电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线路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土建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安装监理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变电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线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不采用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bjinvest.gov.cn)上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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