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3-31 09:3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9地块项目核准的请示》(京朝阳发改[核][2016]2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扩大内需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确认表》、市规划委《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1规条供字0037号)、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1]第0266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安德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9地块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朝阳区光华路CBD核心区Z9地块,东至针织路、西至Z8地块、南至建国路、北至光辉里中街。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741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2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商业金融。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374359万元,全部由北京安德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核准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启动环评工作,将出具的审批意见补送市发展改革委。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区Z9地块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安德力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 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地质勘察 | √ | 单项合同金额低于依法必须招标标准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土建施工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混凝土 | 邀请招标 | 委托招标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上全过程公开。